喜訊:我司于2015年1月與山西漳電大唐塔山發(fā)電有限公司簽訂一期(2×600MW)#2機組煙氣脫硫裝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合同。
山西漳電大唐塔山發(fā)電有限公司#2機組煙氣脫硫裝置超低排放改造項目是根據(jù)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燃煤發(fā)電機組超低排放的實施意見,晉政辦發(fā)(2014)62號》的文件精神,率先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電廠。本項目運用了我司自主知識產(chǎn)權的專利技術,具有改造工期短、改造方案性價比最高等特點。改造后,脫硫效率將達到98.5%以上,煙囪出口煙氣SO2濃度小于35mg/Nm3,達到“近零排放”要求。
該項目計劃于2015年4月份投產(chǎn),對于實現(xiàn)山西省政府制定的減排目標具有積極的示范意義。
該項目的中標及合同簽訂再次驗證了國能中電在業(yè)內(nèi)良好的口碑和過硬的工程技術能力,也彰顯了我司在目前火電超低排放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與貢獻。